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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学位论文字数规定

博士学位论文字数规定

博士论文字数要求因学校、学院、专业和研究领域的不同而有所变化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字数范围:

1. 一般范围 :

博士论文的总字数通常在30,000到100,000字之间。

有些学校可能会规定一个具体的字数范围,如50,000到80,000字左右。

2. 分学科范围 :

理工科 :博士论文的字数通常在8-15万字之间,具体字数可能在8-10万字。

文科 :博士论文的字数通常在10万字以上,有些学校可能要求12万字甚至更多。

3. 学校特定要求 :

某些学校可能会对博士论文的字数有更为具体的要求,例如,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规定博士论文为30万字。

其他学校可能会有最低字数限制,如15万字,同时建议不超过20万字。

4. 结论与引言 :

引言的字数一般在800到1000字左右。

结论的字数通常较为简短。

建议

在撰写博士论文时,建议仔细查阅所在学校或学院的相关规定,以确保论文符合字数要求及其他相关标准。由于字数要求可能因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变化,务必详细阅读并遵循自己学校或学院的具体指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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